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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三同时验收意见
2022/12/25 19:35:10

20171023日,常州市金踏车辆厂组织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迈斯特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常州市武进南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和三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召开“2万套/年电动车车架、10万套/年机械零部件、3万件/年喷塑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查阅了环评报告、审批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等,现场核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

(一)该单位在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运村村建设上述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

(二)公司于2014年申报了“2万套/年电动车车架 项目,该项目已于2011412日取得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武环开复【201123号)并投入建设,为满足市场需求,其在建设过程中补充申报了“10万套/年机械零部件、3万件/年喷塑加工项目,并于20111213日取得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意见(武环表附【2011549号),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公司,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四)本次验收内容为“2万套/年电动车车架、10万套/年机械零部件、3万件/年喷塑加工项目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其他工业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平面布置发生变化、危废代码和仓库发生变化,针对上述变化情况企业编制了常州市金踏车辆厂2万套/年电动车车架、10万套/年机械零部件、3万件/年喷塑加工项目项目建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除油及清洗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中和及清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喷淋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电泳前两道回用于除油、酸洗、中和后清洗等工段,电泳后两道清洗废水及电泳槽液定期经电泳机超滤机进行漆水分离后回用于电泳及电泳后两道清洗工段,电泳后第三道废水回用于除油、酸洗、中和后清洗等工段,生活污水由厂内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田灌溉,不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经监测,生活污水中CODSSNH3-NTP排放浓度均符合农田水灌溉水质标准

(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焊接烟尘、盐酸雾、调漆、喷漆废气、喷塑粉尘、烘干废气、抛丸粉尘等。焊接烟尘经风机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焊接车间两边两根15m高的1#2#排气筒排放;酸洗过程中挥发的盐酸雾经酸洗槽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抽风捕集,通入碱液喷淋塔进行中和吸收,尾气经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送风机和抽风机收集废气,捕集到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纤维装置处理后由17m高的5#排气筒排放;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滤芯脉冲除尘设施回收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6#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喷底漆烘干和喷塑+喷面漆烘干各自配置一台烘箱(共3台),烘箱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烘干后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吸风装置捕集后先风冷预处理,再经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20m高的4#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噪音设备为切割机、折板机、折弯机、喷涂设备;废气处理的风机噪声;水循环的水泵噪声等。针对不同类别的噪声,采用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不同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

漆渣、废油漆/稀释剂桶、废活性炭纤维委托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酸液、隔油池废油、废喷漆油委托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稀释剂桶委托常州鸿文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常州鸿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废焊渣焊料、焊接收尘、废钢珠及粉末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塑粉桶和废包装物由供应商回收,喷塑粉末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设置了一座事故应急池并配置了切断装置,同时雨水总排口设置了雨水总阀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江苏迈斯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常州市金踏车辆厂2万套/年电动车车架、10万套/年机械零部件、3万件/年喷塑加工项目项目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书》((2017JYQHT-BG-09(综合)字第(0790)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废水数据全部达标。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有组织废气数据全部达标。

无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无组织废气数据全部达标。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厂界噪声数据全部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

5.污染物排放总量

1   污染物排放实际排放总量与环评审批总量对照表

项目

环评审批总量(t/a

实际排放总量(t/a

符合情况

废水

生活污水量

537.6

483.8

符合

废气

颗粒物

0.0678

0.0598

符合

二甲苯

0.1283

0.079

符合

非甲烷总烃

0.3799

0.2809

符合

盐酸雾

0.0099

0.0082

符合

SO2

0.009

符合

NOx

0.088

0.022

符合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污水处理设施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的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酸雾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脉冲除尘器等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的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报告表明,设备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处有明显的削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生活污水中CODSSNH3-NTP排放浓度均符合农田水灌溉水质标准

经监测,1#(焊接)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2#(焊接)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3#(酸洗)排放口中盐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4#(烘干)排放口中烟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SO2NOX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5#(喷漆、调漆)排放口中颗粒物(漆雾)、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6#(喷塑)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

该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油漆/稀释剂桶、废活性炭纤维委托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酸液、隔油池废油、废喷漆油委托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稀释剂桶委托常州鸿文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常州鸿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金属边角料、废焊渣焊料、焊接收尘、废钢珠及粉末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塑粉桶和废包装物由供应商回收,喷塑粉末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验收资料较齐全,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基本到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落实,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废水、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合理处置,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的要求。

验收组一致同意“2万套/年电动车车架、10万套/年机械零部件、3万件/年喷塑加工项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投入正式生产。

七、要求和建议

1、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类管理台账,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推行清洁生产。

2、加强生产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按规定频次更换活性炭,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喷漆流平室需进一步密封;按要求规范雨水口的设置。

4、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如需变更,须重新报批环保文件。